二手房交易网签

  • 这项工作具体由临沂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

    办理条件:

    房屋符合国家允许转移的相关规定

    无查封、无抵押、无任何限制的房屋

    出售人及现房屋状况与房权证或不动产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并户的户口簿、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已生效的法院调解离婚文书。

  • 取号—受理网签—备案盖章

  • 此项业务不收费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房产交易窗口
  • 临沂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 即时办结
  • 0539-877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