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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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的受理具体由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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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额购房发票(需满五年)(已交易过的提供完税证明和当时评估报告)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三)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五)合同原件(一楼档案室查档调取)
(六)房屋所在小区居委或物业出具的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证明
(七)离异的需提交法院裁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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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1、2号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 此项业务不收费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1、2号服务窗口
- 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
- 即时办结
- 0539-820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