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 这项工作的受理具体由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

  • (一)全额购房发票(需满五年)(已交易过的提供完税证明和当时评估报告)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三)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五)合同原件(一楼档案室查档调取)

    (六)房屋所在小区居委或物业出具的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证明

    (七)离异的需提交法院裁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书。

  • 申请人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1、2号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 此项业务不收费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1、2号服务窗口
  • 临沂市住房保障中心
  • 即时办结
  • 0539-820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