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产籍及房政工作,指导各县房屋产权产籍及房政工作;监督、审查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利用及房产测绘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房产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