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和落实财务计划;拟订全局财务规定、收支预算、房产和住房保障行业资金监管政策;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职工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资金及资产审计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征收补偿保证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资金、住房物业维修资金、物业保证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指导全市的房地产市场、房屋征收补偿、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资金监管工作,有效化解住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