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2/26 9:55:24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深化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房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和《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任务落实。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好涉及我局的2017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局信息工作机制,把相关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强化督导,确保责任落实。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局党组会决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在网站及时公开。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全部进厅事项挂网公示,公开办事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电话,增强行政审批透明度。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行政审批结果994条。三是将行政审批等精简规范细化的项目明细全部公开,局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三统一” 要求公开发布。四是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局就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含“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更新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并对网站内容进行了优化和充实,网站内容涵盖房屋征收、房产交易、住房保障、开发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3条。这些信息的公开对全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17年12月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对属于我局掌握的信息及时给予了答复,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信息及时将掌握信息的机关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做好解释答疑工作,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费用根据预算纳入到办公经费中,对依申请提供信息没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申请行政诉讼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度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日常监督,未出现泄密情况。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三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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