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4/19 10:29:48

 

    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2]1号)要求,我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工作

    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一直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人员专门抓,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在制度建设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党风廉政一起进行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落实。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房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各科室、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营造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氛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稳步健康推进,规范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暂未收费。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照我局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制度,除国家明确规定属于保密的事项以外,对外全面公开本部门的办事职责、办事项目、办事内容、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等;对内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对外重点公开内容:1、机构信息,包括领导名称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局属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2、住房民生信息,包括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资料,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初审、摇号、公示结果等。3、房地产市场信息,预售许可统计、期房网上签约、商品房预售登记统计等方面的信息,最新的房市资讯。4、便民服务信息,如房屋登记交易提交资料、办事流程、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法律依据,房产基本知识,业务表格下载。5、房产专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作风建设年、行风热线等。

    在公开原则上,我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对外和对内推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

    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等原则,主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举报电话和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章制度、领导分工变更、人事任免、财务结算等应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发展需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房产政务网在网上公开。到目前为止,我局网站点击率已达1925350人次。全年通过“行风热线”、“马上就办直通车”节目及局长信箱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1137件;答复群众咨询服务2200余人次,受理办结市长信箱、网络舆情通报事项60件;与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房产报道”栏目,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60余条,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加强对房地产法规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在国办发[2011]1号文件发布之后,采用大篇幅、连载等形式,进行深入解读报道。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山东卫视、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都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各级新闻媒体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城镇新就业人员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完善”的住房消费观念,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为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布。落实好重大事项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尤其是对一些在涉密方面有争议的信息,我们及时向保密局有关专家进行咨询,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商品房市场交易信息,提高商品住房交易透明度。建立了市场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实现了足不出户,就可查询房产交易信息。实行保障房项目公示制,项目建设期间要求对工程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开工项目信息等情况现场树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印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受理、调查、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房产业务“五公开”制度:即办证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时限公开、提交资料公开、办理依据公开,真正让办事群众对办证过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围绕打造温馨服务大厅,方便办事群众,将整个房产登记交易大厅按功能划分为业务办理区、税收征缴区、审核区、缮证区、客户休息区和客户服务区六个区域。大厅内设立了导引台、咨询台、排队叫号机,安装了大屏幕、公示牌、身份证识别仪等。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了“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 一条龙”服务。同时,为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开展了争创“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活动。真正通过一张笑脸,一腔热情,坚决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为此对工作人员专门进行了礼仪培训。采取了四项便民措施。一是一级业务,立等可取。即对产权来源清晰、资料齐全的房产业务实行“一级办理”,即“即时办理”,立等可取。二是短信告知,三天办结。对需要查阅档案或现场调查的房产业务实行“二级办理”,即“限期办理”,一般在3天内办结;对于承诺三天内办结的业务,房产局专门设立了短信告知系统,通过短信及时进行领证、补件、退件和催领通知。三是年老体弱,送证上门。对于因老弱病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登记大厅办理手续的,或是不方便来办证服务大厅取证的群众,房产局专门为工作人员配备了3辆房产便民服务车,通过短信进行告知后,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四是服务热线,接受监督。开通了登记服务热线3116555,实行专人值班,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热线开通以来,已受理解答群众热线电话近七千个。聘请了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僵化。二是部分信息有时更新慢。三是在监督考核方面,没有经常展开检查、评议等活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宣传。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其实质,把握其要求,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房产动态及部门信息,同时,开辟更加快捷有效的申请公开渠道,指定人员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按时组织与群众面对面活动,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全社会及时了解房产工作,使局政务置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坚持规定,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实绩的一项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评议等活动。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