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宣贯及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法律问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房产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为使各开发企业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协助各单位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切实帮助各单位及时掌握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与实际操作要点,提高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及风险防范能力,临沂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委托时代信立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举办“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宣贯及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法律问题培训班”,邀请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起草的权威专家对合同修订的原因及意义,与2000年版示范文本相比的重大变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请各开发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房产局商品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2、各开发企业销售主管,法务部主管自愿参加。
因培训场地限制,参加培训人员要提前报名审核,未报名人员不得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7月1日下午2点至5点报到,7月2日全天,7月3日上午上课。
三、培训地点
临沂蓝海国际饭店(沂河店)1号楼,北城新区书圣路2号(阳光沙滩西邻国际雕塑公园北门)
四、培训师资
程 啸: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起草的权威专家;
孙 兰:天津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副教授,从1982年开始从事房地产经济教学及理论研究;
五、培训内容
(一)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修订的原因及意义;
(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与2000年版示范文本相比的重大变化;
(三)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的理解与运用;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等重要司法解释中的疑难问题;
(五)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六、培训收费
由时代信立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在报到时按照550元/人统一收取,提供7月2日中午午餐,其他食宿自理。
临沂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2015年6月16日
报 名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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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报名表由开发企业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房产局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