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沂市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2/28 14:28:00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临沂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临房发〔2012〕28号)等相关规定,根据各县区提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评价出物业服务企业2016年度信用等级,现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3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临沂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967室)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拟通报《临沂市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xls》
临沂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7年2月28日